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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奋力谱写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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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有”争创为抓手

奋力谱写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定边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右)介绍定边检察公益林建设情况

“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人大代表、治沙英雄石光银(右)亲赴现场为检察公益林种植进行技术指导

石光银受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在检察院机关图书室接受访谈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刚走访定边县张崾先铁角城中央红军长征入陕第一站宿营地

定边县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成全省规模最大检察公益林,被陕西电视台播出,检察长郭永刚接受采访

定边县检察院公益林基地

疫情期间,定边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在商场超市检查食品安全和供应工作

定边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对县医疗机构疫情应对保障工作进行督查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大会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对扫黑除恶重点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进行研讨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题宣传向群众解读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官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刑事检察观护基地。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赴定边县杨井镇进行水资源调查取样

定边县检察院修订《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定边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

2021年,定边县检察院在中共定边县委和榆林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三有”争创工作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部署,重落实,看成效,各项工作进位明显,亮点纷呈。

一、科学谋划,在整体推进检察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

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关于“三有”争创的安排部署,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详实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一是有进步。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为标杆,纵向对比,检察业务工作要围绕能够反映检察工作质量效果的64项量化数据指标,较上一年度在质量上有提升,在排名上有进位;综合工作要更注重服务和管理,制定长远规划,确定短期目标,拿出硬推举措,确保在工作质效上追赶超越。


二是有站位。继续高点定位,各项业务工作要在全市取得领先位次,更要放在全省和全国去横向对比,进入全市领先的指标要稳固保持优势,并在全省有站位;处于前列的指标要争取在全市领先;处于中等的指标要跨进全市前列、争取领先,处于落后的指标必须脱离后进,进入中游或小步快跑至全市前列。综合工作和专项工作要牢固树立至善向好求极致的质量标准,争取更多经验做法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更多工作被上级肯定,更多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更多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要有品牌。强化特色品牌意识,以已经具有品牌价值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和检察公益林为引领,再及时储备一批来自一线、有温度、接地气,能够代表定边检察工作水平和文化价值的亮点工作和创新工作,采取“项目化”推进方式,立足实践总结推广,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实现从全市领先全省知名向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跨越。



二、对标对表,在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中彰显丰硕成果


(一)砥砺实干再创佳绩,笃定前行稳中求进。

从核心业务数据来看,定边县检察院多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与2020年相比进步明显。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案-件比”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其中刑事检察“案-件比”从1.38下降到1.16,民事检察“案-件比”更是从2下降到1.17。刑事检察工作中,不捕率40.31%、不诉率15.85%、开展追赃挽损率14.91%、认罪认罚适用率91.4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48%、监督立案率66.67%、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数据较2020年均有上升,特别是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32.82%,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上升12.39%。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附条件不起诉率27.27%,上升100%;社会调查适用率上升93.52%,达到109.52%。民事检察工作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从85.71%跃升至98.51%。另外,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同比增加40.91%。

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定边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从空白到2020年办理4件,上升到2021年办理5件;办理促进依法行政案件12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份,同比上升100%。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是2020年的15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力于重点行业领域“大扫除”,针对存在的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3份,拓展新领域,重视“回头看”,确保真整改、真落实。

从工作成果来看,定边县检察院综合工作稳步发展。邀请、走访、电话联络全国人大代表石光银11次,省人大代表马维4次,较2020年联络频次明显增加。编写检察信息47期,其中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市检察院采用5期。报送典型案例13件,其中2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典型案例入选实现了“0”的突破;撰写调研文章21篇,其中4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中国科技人才》上,较上一年度翻了一番。参加区域检察业务研讨论坛,选送交流的论文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385篇,微博发布消息3590条,今日头条推送消息2075条,在《检察日报》、法制网等一、二类媒体发表文章123篇,多项工作被陕西电视台、《人民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获评“二〇二一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二)锲而不舍锚定目标,精耕细作保位争先。

传统强项做优做精。定边县检察院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中,从全市中游,一跃上升到全市第一名,实现了质的飞跃。在传统的强项工作中,定边县检察院以求极致的精神,始终保持领先并不断做优做精各项工作。刑事检察工作稳中求进、持续做优。不捕率、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刑事抗诉采纳率、刑事抗诉撤回率、监督撤案率等业务数据排名连续两年处于全市前列。公益诉讼检察全市领先、全省知名。致力保护红色资源,开展长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切实保护了定边县“中央红军入陕第一站”这张历史名牌,遏制了“中央红军入陕第一站”及其周边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湮灭和破坏的趋势。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寻访革命旧址23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推动定边县红色资源保护取得新成效。该案例入选了省检察院“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省领先、全国知名。定边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9年被团中央、最高检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该院将这一荣誉作为新起点,不断丰富未检工作内容,创新未检工作模式,继先后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后,于2020年建成心理咨询室、“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并于2021年挂牌成立“边城朝阳”工作室。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入选全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

短板弱项迎头赶上。定边县检察院每季度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对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对排名靠后的业务数据,实行月通报、季会商制度,检察长面对面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专题汇报,明确重点,限期整改。在硬推举措下,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从全市第6名上升到第3名,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从全市末位进步到中等行列,不诉率、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从中等进步到前列,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刑事抗诉率从落后跨入前列,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从第5名跃升至第1名。

(三)匠心打磨止于至善,顺势而为培育品牌。


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定边县检察院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打造出带有鲜明特色的检察品牌。

一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历久弥新。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现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未检小课堂学习专栏,开展模拟庭审活动,组织情景剧表演,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现场观摩庭审,通过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了检察力量,挂牌成立的“边城朝阳”工作室入选为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

二是检察公益林建设日臻完善。定边县检察院将检察公益林建设成为榆林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榆林市检察机关恢复性司法实践基地和生态法治教育基地, 聘请“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治沙英雄石光银担任造林顾问,定边检察公益林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媒体高度关注,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声音周刊》广泛宣传,并在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荣获了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再添成果。定边县检察院立足地域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某豆腐坊卫生不达标案、白色地膜污染环境案、长征文物资源保护案等一批影响深远的案件,并从办理的案件中选取42件案例编写成了《定边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其中2件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因点多面广质量高,被誉为公益诉讼的“百花园”和“案例库”。

四是水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定边县检察院联合定边县人大常委会,以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权为基础,以人大执法检查为载体,将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合力,牵头对全县水资源变化及污染情况开展调查,并最终形成《定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推动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两大监督联手保障民生的创新举措,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值得推广的崭新模式。


不断培育新的增长极。定边县检察院把精准培育“定检品牌”,不断发掘培育新的特色亮点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有效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快速提升。

一是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78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45项,形成《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加强流程管控,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对司法办案各环节、各流程实时监督,坚决杜绝了流程违规。严格程序规则,规范召开党组会和检委会的审核审批流程和议事规则。创新党建工作,构建起“1357”党建工作新模式,得到榆林市委组织部充分肯定,党建工作荣升全市先进行列。建设学习型机关,丰富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增加了交流讨论环节,思想碰撞,增强学习效果;打造专业化检委会,丰富和完善检委会职能,在依法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大工作部署的同时,加大检委会业务学习比率,学习、决策双轮驱动,提高检委会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精细化,推动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研究完善了以检察官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办案业绩评价体系。组建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建立检察官自评、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审定、考评等次公示的科学考评程序。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检察官提拔使用、等级晋升、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是否退出员额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有效实现绩效管理。

2021年,定边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省检察院“三有”争创和榆林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一分部署、三分落实的工作要求,发扬“三牛”精神,精敲细打,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定边县检察院获得中省市集体荣誉22项,个人荣誉54项,圆满实现了“三有”争创和高质量发展的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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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白志霞

文案丨韦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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